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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转让23辆出租车,含车辆牌照及其出租车营运证。转让价格为评估值888.40万元。
一、转让基本要求:
1、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交易价款。 2、出租车恢复正常营运前的养路费由出让方承担。 3、行驶证过户费用由受让方承担。
二、受让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
1、按上海市城市交通局有关规定,受让方应是具备上海市交通局核准的本市出租车经
营资质的法人。 2、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商业信誉,并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。 3、受让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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